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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
赤峰发布 2022-05-12


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
〔2022〕12号


2022年4月11日凌晨,赤峰市松山区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(轻型),市指挥部已连夜开展流调溯源和消毒消杀,全面排查和管控风险人员,大力保障生活物资供应。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
一、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确诊病例行程轨迹,如果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时空重合,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、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,配合落实健康监测、核酸检测、隔离医学观察、个人防护等必要防控措施。


二、驻地在中心城区的机关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,均居家办公。中心城区内的所有党员、公职人员(除承担指挥部防疫任务的人员外)均应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转为社区志愿者,按照统一安排,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。


三、中心城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、电、燃油、燃气、通讯、环卫、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,其他企业原则上暂停生产经营活动,如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,需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,并须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。


四、中心城区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(含农贸市场)、药店、医疗机构、餐饮类企业(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)之外,KTV、电影院、健身房、室内游泳馆、酒吧、洗浴中心、棋牌室等其他营业场所、门店暂停营业。


五、中心城区除保障城市运行及物资货运的车辆外,公交车、出租车、网约车停运。中心城区人员(含市外滞留人员)非必要不离赤,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,由所在社区、单位开具证明,经所属街道(乡镇)同意,并持48小时内2次(间隔24小时以上)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赤。


六、中心城区市民居家生活期间,每户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,其他家庭成员除参与疫情防控、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外,一般不外出。如有特殊困难的,及时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。 


七、中心城区各类药店、诊所暂停销售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“四类”药品,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,引导有“四类”药品购买需求的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。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请勿自行服药,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

八、中心城区范围内暂停举办展销会、宴会、庆典、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,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。学校、幼儿园及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,开展线上教学,住宿生在学校内封闭管理。


上述措施自4月11日至18日实行,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,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。对违反通告规定及造谣传谣、谎报瞒报疫情、发布不实信息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。


中心城区将自4月12日6点起进行3轮全员核酸检测,详细安排另行通告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4月11日




编辑:丁宁

审核:池梓茗  乔磊晶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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